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6-06-08 00:00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乘以所在地区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二)会计处理

  企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在批准占用之后,实际占用之前一次性缴纳的,不存在与税务机关清算或结算的问题,因此,企业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与印花税一样,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核算。按现行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应计人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即借记“在建工程”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如,某企业经批准占用耕地5 000平方米兴建厂房,该地区适用的耕地占用税税额为4. 5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纳的耕地占用税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应纳税额=5 000×4. 5=22 500(元)

  借:在建工程                       22 500

   贷:银行存款                        2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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