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08-13 00:00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同时满足: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