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和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3-12-16 11:46
    各类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的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于企业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商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生产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外商投资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实际代为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