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
购房不足5年,按全额征收:总房价5.5%。如购房满5年,但为非普通住房,则需要征收差额营业税=(销售价格-原购房价格)×5.5%。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转让房屋所得-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
注:合理费用指装修、手续费等;对个人转让自住满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契税
根据南京市政策规定,普通住房的税率为2%,非普通住房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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