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固定资产是否允许采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我们是一家内资工业企业,我们对固定资产采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税法是否允许我们按这种方法计提折旧?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52号)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与年限平均法同属直线折旧法。在会计处理上按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人,可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所以,您企业可以采取工作量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