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禽加工企业,请问在所得税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113号)第二条规定:对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家禽养殖(包括种禽养殖)、加工和冷藏冷冻所取得的所得免征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
所以,您企业可以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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