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委托代征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河南委托代征单位和个人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豫国税发〔2005〕391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国税机关委托代征应对代征单位或个人进行资格审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委托:

  1.财务制度健全、便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熟悉税收政策的专门办税人员,并具有承担税收代征条件的单位。

  2.责任心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熟悉税收政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不良记录的个人。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