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确认的债务重组所得较大,可以分期确认吗?
答: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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