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税款退库如何确定利息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向该市国税局管理人员咨询,1月由于计算错误多缴了2万元所得税,5月企业准备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但不知道税款退库的利息计算截止日期如何确定,是以申请退税时间为限还是以金库实际退库时间为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纳税人多缴税款及应付利息办理退库的通知》(财预〔2001〕502号)规定,自新征管法实施之日起,凡纳税人申请退付多缴税款,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多缴税款数额和开具“收入退还书”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随同多缴的税款一并办理退付手续。计息时间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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