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利于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税收收人稳定增长。税收工作顺利进行的标志,在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依率计征,纳税人如实申报、主动纳税,直观结果就是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因而,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既需要税务机关的主观努力,又需要纳税人的主动配合。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纳税程序日趋复杂,税收政策法规繁多,征纳手续日趋专业化,纳税人常常因致力于生产经营而无暇他顾,没有多余精力去专门熟悉税法,掌握纳税知识,办理纳税事宜。因此,把纳税人必须履行的纳税手续,委托给通晓各种税收法规并具有足够的税务知识和纳税专业能力的税务代理人(税务专家)去办理,既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使国家的税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从而保证收入稳定增长。
2 有利于形成互相关联的制约机制,深化征管改革。税务代理人不但能代替或帮助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意识,避免侥幸心理和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还可以纠正国家税务人员由于业务能力或经验不足等原因所发生的差错,以至于对个别征管人员贪图贿赂、勒索钱款等劣迹行为进行有效地抵制和对抗,从而起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征纳矛盾,减少国家财政损失的作用。同时税务代理人本身又受到所在协会及法律的制约,以及来自国家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这样,就在现实的税收征纳过程中形成了纳税人—税务代理人—税务机关(征管人员)的全方位、贯通内外(由税务部门到社会)的制约关系。在这种完善的制约机制下,便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社会链条和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新格局,最终达到以法治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