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印制发票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非法印制发票的行为直接扰乱了国家票证管理秩序,并且为纳税人利用发票达到偷税、骗税的目的提供了条件。对这种行为应当从严处理。首先,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同时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次,如果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如果是大量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可构成伪造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行为人有伪造或者出售行为之一的即构成犯罪,两行为同时具备的,也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20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个人犯罪的徒刑处罚。

第二,如果是非法印制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则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20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款,其有关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第三,如果是非法印制其他发票的,则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专用发票以外的发票,即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刑法》第20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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