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公司“滚棉纱”假出口逃税过亿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5-01-19 11:46
  一般贸易进口棉花配额外关税税率为40%,而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棉花享受零关税保税政策。广东一公司以加工贸易方式大量进口棉花制成棉纱后在内地销售,再用少量“道具棉纱”反复进出口掩盖大量走私棉花的违法事实。昨日,拱北海关通报,近日该关破获一起涉嫌通过加工贸易渠道走私进口棉花的特大案件,案值3.02亿元,涉嫌偷税1.07亿元。
  拱北海关介绍,去年下半年,该关缉私局经调查掌握了走私团伙的关键证据。去年11月26日,该局出动40名精干警力,在恩平、珠海等地开展查缉行动,抓获利×强(恩平)公司负责人黄某、吴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9名,现场查获记账单证、货物清单、销售记录等非法交易的物证、书证一批,查扣涉嫌走私棉纱527.36吨。同日,该局对案件立案侦查,并对抓获的9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查明,涉案公司自2010年8月以来,多次以加工贸易方式大量进口棉花,按规定这种加工贸易方式大量进口棉花享受保税政策,但制成棉纱后必须全部出口,否则须补交关税。但该公司的棉纱其实大部分在内地销售。为制造加工贸易进口原料与生产成品出口的“平衡”假象,犯罪嫌疑人将少量“道具棉纱”以加工贸易制成品方式申报出口至香港,再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然后反复进出口“道具棉纱”,造成其累计出口10700吨的“假象”,折合成未加工的棉花则达14000吨。
  去年12月30日,经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拱北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吴某等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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