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以低于银行利率拆借给子公司是否免交营业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控股或者参股公司的核心公司或主管部门向银行贷款,以不高于银行利率的方式拆借给子公司,是否可免交营业税?

  答:可免交营业税,但必须是向银行贷款,如果是核心公司的自有款则不适用,称为统借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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