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大学生,马上就要上大四,想了解一下在大连开公司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我是大连人,在大连开公司。如果有优惠政策,不是到是否有公司业务的限制,具体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一、根据大税所字(1994)114号文件规定: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等规定:对新办的服务性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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