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移动电话寻呼机是否缴纳增值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某单位是一家电信局下属的公司,只从事销售移动电话、无线传呼机业务。最近,当地国税部门要求缴纳增值税。对此有些疑问,销售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不是缴纳营业税吗?

  答:根据财税字[1994]026号文件规定,电信单位(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移动电话、无线寻呼机,不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所以当地国税部门的要求是正确的,让缴纳增值税符合法律规定。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