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外聘投资顾问,支付劳务费可否开具发票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5-03-23 17:38
  问:我公司是投资管理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外聘投资顾问,支付劳务费时需发票,请问可否在国税开具相关内容的个人劳务发票,如果可以开,税率是多少?
  答:您单位外聘投资顾问,如果需要每月支付费用的,同时定期在您单位上班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是偶尔发生的,并且该顾问是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的,按咨询服务征收3%的增值税,同时需要代征地税的一些相关税费。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