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途中毁损,进项税要转出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5-03-24 16:32
  问:单位买进一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意外,货物全部毁损。请问这批货物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其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您单位发生的交通意外导致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