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赠送库存商品是否要缴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A公司是一家工业企业,现因生产经营困难准备停产。目前,该公司还有一批价值约20万元的库存产品,打算无偿赠给其他企业。这种行为是否要缴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注销企业以货抵债本身就是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属于销售。该《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因此,该公司应按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