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在账务上转入“营业外收入”时,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成立,以是否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和是否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来确定的,盘盈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营业外收入,不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因而不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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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成立,以是否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和是否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来确定的,盘盈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营业外收入,不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因而不需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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