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提供修理劳务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火力发电),现承包了某国机组大修工程。请问,我公司需要在中国境内交纳增值税吗?为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贵公司是在中国境外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所以,是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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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贵公司是在中国境外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所以,是不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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