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用留抵的进项抵纳税检查的查补税款?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是否可用留抵的进项抵纳税检查的查补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所以,根据政策规定您企业可以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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