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以生产汽车轮胎为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为了扩大产品销路,增加收入,自设了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帮助本厂销售汽车轮胎。当月门市部共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125865元,经厂部财务部门核算该批轮胎的不含税销售额为93429元。通过门市部销售的轮胎如何申报缴纳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6号文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根据上述规定,该厂应按门市部的销售额125865元缴纳消费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6号文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根据上述规定,该厂应按门市部的销售额125865元缴纳消费税。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