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厂用从商业企业购进的“用代用料”酒精以及“粉渣酒精”生产的白酒是否属于粮食白酒?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第109号)规定,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因此,你厂应根据所购酒精生产的组成原料来确定是否为粮食酒精,如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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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第109号)规定,对企业生产的白酒应按照其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是既有外购粮食、或者有自产或外购粮食白酒(包括粮食酒精),又有自产或外购薯类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业其生产的白酒凡所用原料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因此,你厂应根据所购酒精生产的组成原料来确定是否为粮食酒精,如无法分清的一律按粮食白酒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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