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与朋友合开的文具厂效益不错,但为分散风险,他们将一部分盈利投资于某一股份公司,日前分得了一笔红利。请问:这笔红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他们这笔红利收入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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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他们这笔红利收入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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