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人员取得的报酬应如何纳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78号文件规定,受医疗机构临时聘请坐堂门诊及售药,由该医疗机构支付报酬,或收入与该机构按比例分成的人员,其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税款由该医疗机构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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