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写手按劳务报酬缴个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07-11-13 00:00

  问:我长期给某网站供稿,请问个人在网站上发表文章是按劳务报酬纳税还是按稿酬纳税?

  答:对于个人在网站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的计税方法是: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缴纳个税方法与劳务报酬基本相同,区别是稿酬在前述缴费计算方法基础上再减征30%个税。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