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税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输出等过程中接受来自出口国政府、垄断组织或工会的直接或间接的补贴,如果其价格低于进口国同类商品并使其受到重大损害或严重威胁时,进口国依照有关国际条约规定所征收的一种加重关税。它是进口附加关税的一种。目的在于抵消由于补贴使商品价格降低而增加的竞争能力,以保护国内市场和生产。其数额不得高于该商品所接受的实际补贴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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