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在任何时候都是每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它又是影响企业成本和利润形成的最主要因素。美国早期著名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入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曾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两项义务是无法逃避的,那就是“死亡和纳税”。
当代西方财政学对税收普遍使用的定义是:“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的,不考虑特殊利益,按照预定标准所进行的非惩罚性,但具有强制性、从私有部门向公共部门的资源转移。”对于工商企业来说,税收既是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又是减少其最终经营成果即利润的因素。正因如此,在人类自国家产生后的漫长历史长河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务部门都对隶属于自己管辖权范围内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尽可能高的税率和尽可能多的数量征税;而纳税人则竭力采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来逃避税收,以减少自己的税收支出。
随着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各国间流动的加快,国际经济中的税收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亚当。斯密早就写道:“一个业主,资本的持有者实际上是一个世界公民,他并不一定与某一个国家有着必然的联系。他会毫不迟疑地去摆脱那些给他带来歧视性的税收检查和沉重税收负担的国家,或者把自己的资本转移到那些能没有束缚地从事经营活动和使用自己财产的国家去。”在现代世界中,资本的转移和纳税人居民(公民)身份的改变,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人热衷于了解和研究国际税收问题也有其情由。为了正确地制定预期的经营计划和预测利润目标的实现,甚至制定个人的收入计划,了解国际税收的原理以及经营所在国的税收政策是完全必要的。
从凯恩斯革命到供应学派的“反革命”,在此期间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西方经济学流派。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或多或少涉及了税收问题。这里包括弗里德曼的负所得税设想、布坎南的公共选择学派的税收理论、康芒斯的税收循环分析论和布尔加雷斯的累进税制论等。当然,当代美国的马斯格雷夫税制原则论和施蒂格里茨的最佳税制模型,也对各国的税制理论和政策产生了影响。然而,当前西方各国的税制改革中,减税仍然是目前以及未来较长时期内的主旋律。因此,在众多的西方税收理论中,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供应学派(Supply-Side Economics)的税收理论,仍然对西方各主要国家的税收政策产生着重大影响。供应学派这一理论术语出现于70年代中期的美国,它的产生与70年代美国乃至西方资本主义各国陷入经济“滞胀”难以自拔的局面分不开,是对以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政府经济政策的革命。供应学派认为,凯恩斯主义把需求作为经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认为只要刺激总需求,就可以避免经济波动,使资本主义经济稳定发展。但是,它忽视了对经济发展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劳动、储蓄、投资、生产等供给方面的因素,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供给负效应。例如,对个人课税过重,降低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削弱了储蓄对人们的吸引力,是造成劳动生产率和投资下降的根源。在供应学派看来,一切经济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供给方面,而不是需求方面。“资本主义提供的给予,其源泉是经济的供给方面。”而且,在市场经济中,供给可自行创造出对它自己的需求。税收政策只需要刺激生产的增长,排除对生产的障碍,对产品的需求就会自行解决。减税是供应学派的重要政策主张。
供应学派认为,减税是刺激供给、促使产品供给增加的一个重要政策手段,是经济机制的契机。税率降低了,人们就会倾向于更多地工作和储蓄,企业就会倾向于更多地投资和生产、从而产品供给势必增加。并且认为,税率降低,税款不会相应减少,因为减税而造成的产品供给即生产的扩大,会使税基扩大而形成新的税收来源。被称为“当代萨伊”的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阿瑟。拉弗(Arthur B.Laffer)所提出的著名的税收曲线,是供应学派的主要理论模型。1974年12月的一天,拉弗在晚餐的餐巾纸上根据税基弹性的原理画出的这条曲线,说明了政府预算的税收收入同税率的函数关系。拉弗的观点是,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的水平时,由于纳税人税基的破坏以及生产活动失去刺激性、最终会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拉弗的理论无意中拨响了中国古老的中庸之弦,中庸的实质便是避免极端,承认不同“极”的存在,在多极的张力中求中庸,否则“过犹不及”。
供应学派的理论家根据有关的统计资料,提出了一些合理的税率。原里根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哈佛大学教授马丁。费尔德斯坦(Martin Feldstein)提出了4 2%的所得税税率,曾参与美国税收制度改革方案起草的议员伯莱德里和盖法尔特提出的幅度税率为30%~35%,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则提出应把税率降低为25%。这些减税的方案与拉弗的理论模式是基本一致的。拉弗曲线明确指出,合理的税率似乎应处在凯恩斯提出的20%与前法国总统德斯坦提出的40%之间。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西方各国在供应学派思想的影响下所进行的那场激进的税制改革,的确减低了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使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平均边际税率至今仍保持在36%和47%。
除了降低税率外,供应学派理论的待征是,以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税收中性理论替代凯恩斯的税收理论。前者是立足于国家对经济实行间接干预而非直接干预,后者则强调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古典经济学派的自由放任理论则被供应学派理论家解释为“大税扼杀税收”。
按照他们的观点,税收不应成为纳税人的负担,而应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刺激因素。他们认为,经济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所关心的并不是获得的报酬或利润总额,而是减去各种纳税后的报酬或利润净额。税率是经济活动中起最具刺激作用的杠杆,刺激经济主体进行活动的诸因素中,政府征税是最重要的因素。在累进税制条件下,边际税率(指对收入,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增加部分课征的税率)又是其关键因素。政府的税收政策必须致力于建立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有利于刺激储蓄和投资。
税收调控功能的优势和低税率的正面效应具体表现为:
1.刺激劳动和企业的积极性;
2.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3.免税所得的增力口扩大了消费需求;
4.提高了国家预算的效率,即增加了国家收入(由于国民收入的增加),限制了国家对经济良性成分的干预;
当代西方财政学对税收普遍使用的定义是:“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社会经济目的,不考虑特殊利益,按照预定标准所进行的非惩罚性,但具有强制性、从私有部门向公共部门的资源转移。”对于工商企业来说,税收既是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又是减少其最终经营成果即利润的因素。正因如此,在人类自国家产生后的漫长历史长河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务部门都对隶属于自己管辖权范围内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尽可能高的税率和尽可能多的数量征税;而纳税人则竭力采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来逃避税收,以减少自己的税收支出。
随着商品、资本和劳动力在各国间流动的加快,国际经济中的税收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亚当。斯密早就写道:“一个业主,资本的持有者实际上是一个世界公民,他并不一定与某一个国家有着必然的联系。他会毫不迟疑地去摆脱那些给他带来歧视性的税收检查和沉重税收负担的国家,或者把自己的资本转移到那些能没有束缚地从事经营活动和使用自己财产的国家去。”在现代世界中,资本的转移和纳税人居民(公民)身份的改变,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人热衷于了解和研究国际税收问题也有其情由。为了正确地制定预期的经营计划和预测利润目标的实现,甚至制定个人的收入计划,了解国际税收的原理以及经营所在国的税收政策是完全必要的。
从凯恩斯革命到供应学派的“反革命”,在此期间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西方经济学流派。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或多或少涉及了税收问题。这里包括弗里德曼的负所得税设想、布坎南的公共选择学派的税收理论、康芒斯的税收循环分析论和布尔加雷斯的累进税制论等。当然,当代美国的马斯格雷夫税制原则论和施蒂格里茨的最佳税制模型,也对各国的税制理论和政策产生了影响。然而,当前西方各国的税制改革中,减税仍然是目前以及未来较长时期内的主旋律。因此,在众多的西方税收理论中,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供应学派(Supply-Side Economics)的税收理论,仍然对西方各主要国家的税收政策产生着重大影响。供应学派这一理论术语出现于70年代中期的美国,它的产生与70年代美国乃至西方资本主义各国陷入经济“滞胀”难以自拔的局面分不开,是对以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为基础的政府经济政策的革命。供应学派认为,凯恩斯主义把需求作为经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认为只要刺激总需求,就可以避免经济波动,使资本主义经济稳定发展。但是,它忽视了对经济发展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劳动、储蓄、投资、生产等供给方面的因素,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供给负效应。例如,对个人课税过重,降低了劳动者的工作热情,削弱了储蓄对人们的吸引力,是造成劳动生产率和投资下降的根源。在供应学派看来,一切经济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供给方面,而不是需求方面。“资本主义提供的给予,其源泉是经济的供给方面。”而且,在市场经济中,供给可自行创造出对它自己的需求。税收政策只需要刺激生产的增长,排除对生产的障碍,对产品的需求就会自行解决。减税是供应学派的重要政策主张。
供应学派认为,减税是刺激供给、促使产品供给增加的一个重要政策手段,是经济机制的契机。税率降低了,人们就会倾向于更多地工作和储蓄,企业就会倾向于更多地投资和生产、从而产品供给势必增加。并且认为,税率降低,税款不会相应减少,因为减税而造成的产品供给即生产的扩大,会使税基扩大而形成新的税收来源。被称为“当代萨伊”的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阿瑟。拉弗(Arthur B.Laffer)所提出的著名的税收曲线,是供应学派的主要理论模型。1974年12月的一天,拉弗在晚餐的餐巾纸上根据税基弹性的原理画出的这条曲线,说明了政府预算的税收收入同税率的函数关系。拉弗的观点是,税率的提高超过一定的水平时,由于纳税人税基的破坏以及生产活动失去刺激性、最终会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拉弗的理论无意中拨响了中国古老的中庸之弦,中庸的实质便是避免极端,承认不同“极”的存在,在多极的张力中求中庸,否则“过犹不及”。
供应学派的理论家根据有关的统计资料,提出了一些合理的税率。原里根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哈佛大学教授马丁。费尔德斯坦(Martin Feldstein)提出了4 2%的所得税税率,曾参与美国税收制度改革方案起草的议员伯莱德里和盖法尔特提出的幅度税率为30%~35%,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则提出应把税率降低为25%。这些减税的方案与拉弗的理论模式是基本一致的。拉弗曲线明确指出,合理的税率似乎应处在凯恩斯提出的20%与前法国总统德斯坦提出的40%之间。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西方各国在供应学派思想的影响下所进行的那场激进的税制改革,的确减低了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使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平均边际税率至今仍保持在36%和47%。
除了降低税率外,供应学派理论的待征是,以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税收中性理论替代凯恩斯的税收理论。前者是立足于国家对经济实行间接干预而非直接干预,后者则强调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古典经济学派的自由放任理论则被供应学派理论家解释为“大税扼杀税收”。
按照他们的观点,税收不应成为纳税人的负担,而应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一个刺激因素。他们认为,经济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所关心的并不是获得的报酬或利润总额,而是减去各种纳税后的报酬或利润净额。税率是经济活动中起最具刺激作用的杠杆,刺激经济主体进行活动的诸因素中,政府征税是最重要的因素。在累进税制条件下,边际税率(指对收入,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增加部分课征的税率)又是其关键因素。政府的税收政策必须致力于建立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有利于刺激储蓄和投资。
税收调控功能的优势和低税率的正面效应具体表现为:
1.刺激劳动和企业的积极性;
2.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3.免税所得的增力口扩大了消费需求;
4.提高了国家预算的效率,即增加了国家收入(由于国民收入的增加),限制了国家对经济良性成分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