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①购置
I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II购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i购入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领用安装材料、支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应付工资
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②投资者投入
借:固定资产(投资双方确认价)
贷:实收资本
③接受捐赠
借:固定资产(单据金额+税费)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递延税款(单据金额×33%)
注:接受旧的固定资产捐赠或投资,不在账面反映折旧;若接受的捐赠或投资的固定资产含有原安装成本应从原值中剔除,新安装成本应加上。
④经营租入(见后)
⑤融资租入(见后)
⑥自行建造
I自营工程
i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含税金)
贷:银行存款
ii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iii领用本企业产品
借: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销)
iv领用安装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v支付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vi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vii工程借款利息支出(见借款费用)
v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ix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工程物资
A、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收支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报废或损毁时, 如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 净损失计营业外支出。
II出包工程
i预付、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⑦无偿调入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净值)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