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一家4S店汽车经销商,是一般纳税人,我们现在有项新的业务开展,即:延保业务,业务内容:与客户签订延保业务合同,收取延保服务费,在合同期内,车辆可在我公司免费的更换配件及配件保养。请问,我们收取此服务费如何纳税?是属于地税还是国税范围? 问题答复: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延长保修期所收取的资金属于维修费用,在保修期内应开具国税发票及缴纳增值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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