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问2014年深圳员工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免税标准是多少?谢谢回复! 问题答复:
自2014年6月27日起,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187857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仍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不作为法律依据,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