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自查补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17 09:57
问题描述: 如何申报2013年度增值税自查补报?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企业提出自查补税书面申请,并到税务征收机关前台申报征收窗口补缴该笔税款,补税后,下个月申报期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具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栏“ 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第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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