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您好! 注册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向外国购进产品,然后再通过海关,将产品销售给内陆的顾客,有以下几个问题: 1. 这种情况纳税地点是在内陆还是香港? 2. 主要需申报缴纳哪些税种? 3. 如何申报缴纳?是在海关过关时缴纳还是在税局申报? 问题答复:
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由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部门代征,因此,详细建议您向海关部门进一步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