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税前列支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17 17:18
问题描述: 老师,咨询下,我公司有一人员,是由集团委派的,工资在集团发放,个税也在集团扣。(集团在外地)。但是因为现在我公司,因此工资费用要做到我公司帐上,挂在其他应付款上。请问。这个工资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吗? 问题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母子公司之间由于工作需要调动导致职工在子公司工作,但工资有母公司发放,职工工资应在实际工作的子公司扣除,母公司不得扣除。如属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合同,凭母公司开具劳务发票在子公司扣除,但职工的社会保险可凭相关印证材料和支付清单在子公司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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