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业务可否转包给个人经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18 10:08
问题描述: 本公司是工业企业为了方便材料供应商提供货物在外公司租赁仓库将仓储劳务承包给个人经营,个人向本公司开具劳务发票,本公司再向供应商开具仓储发票,请问这情况是征营业税还是征增值税? 问题答复:

    劳务税处答复: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仓储服务业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
    2、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单位和个人出租仓库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建议将具体问题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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