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种植中药材,本季有利润,季度所得税是直接录入到免税收入,还是要先备案免税才行,那去年有未弥补的亏损额,要先弥补完,再填免税吗? 问题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中药材的种植;
目前上述种植中药材免征企业所得税不能直接填写在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季度不能享受种植中药材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纳税人应于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备案申请,并在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相应栏次才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