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 我公司和城管局签订了为期5年的公共自行车运行系统项目建设合同,想咨询下这个项目符合申报减免税政策吗?如果符合减免税政策,我司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到税务去办理?谢谢! 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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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如果您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如果您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可以抵扣。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08〕116号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予以公布。在该目录中没有您经营的这项目。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