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你好,请问下,我公司因从湖里国税搬迁到思明国税,电子缴税账户得重新办理,要提交什么资料??扣款账户没变。 问题答复:
根据《厦门市国税局办税公开指南》,对于已经签约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扣款帐户的企业,如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变动或跨区迁移改变管征机关的(如湖里区局变为思明区局),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撤销财税库银系统帐户声明》后撤销原协议扣款帐户,再重新签订协议书(按纳税人签约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协议流程重新办理)。
一、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 经办人身份证明;
2. 《撤销财税库银系统帐户声明》、《授权扣款协议》及《委托扣款协议》
二、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