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委托代理出口的委托方应做什么? 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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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须由委托方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 3月 15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并由委托方转给受托方。受托方凭《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等凭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纳税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报送资料】 (1)《委托出口货物证明》(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数据。(2)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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