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公司欲购入一台已使用10年的机器设备,该设备预计还可使用年限为5年,请问我公司购入该旧设备后,可否按5年计提折旧,需要向税局申请吗?申请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东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企业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首先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最低折旧年限相乘确定。如果有关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难以准确估计,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法。如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该项业务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但你司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购买旧设备的相关资料及情况说明,以便合理确定折旧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