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司是国际货代业,有帮客人做进口货物代理,请问下,代交的港杂费可以免税吗?还有,一些小额的港杂费可以现金付款吗?还是一定要经过金融机构结算才可以免税? 问题答复:
您好!根据文件规定,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如企业符合上述规定的费用可以免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上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