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判断一项混合销售业务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是以企业整体是以增值税业务或者营业税业务为判断标准?还是就具体这一项混合销售业务是以增值税业务或者营业税业务为判断标准? 问题答复:
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所以如果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混合销售业务应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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