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在8月份不小心把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是17%开成了13%,这个月才发现,发票未给顾客,已经抄税,这个怎么申报呢? 问题答复:
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已经抄税了只能要进行申报。您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应提供资料:(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二)报送主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一式一份)(随带电子文挡)。(三)附送资料:销货方提出申请须提供的资料:(1)销货方出具的书面材料或购货方拒收书面材料(原件);(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