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问:企业是从事在海里面挖砂业务的,营业执照:砂石的批发零售,实际是自己挖后再出售的,这种情况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可以办理简易征收按3%缴纳增值税? 问题答复:
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生产销售特定货物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简易征收:...(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纳税人。办理时限:采用简易办法征收之前。资料提供:(一)验证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二)报送主表:《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审批表》 (一式一份)。(三)附送资料:1.书面申请(一式一份);2.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纳税人注意事项:(一)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只适用于自产的特定货物以及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的生物制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特定服务。(二)征收方式一旦确认,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三)必须和其他兼营业务分别核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