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公司向农户收购新鲜蔬菜后通过清洗、挑选、切割、蒸煮(蒸煮在财税<2008>文件中没有列明),预冷、包装后出口或内销,是否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谢谢! 问题答复:
您好,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财税〔2008〕149号对蔬菜初加工进行了列举。蔬菜初加工是指:(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子椒、蒜苔。(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对蔬菜的蒸煮没在该列举中,按规定不能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欢迎您再次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