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们公司是国际货运代理的分公司想咨询下税率是多少?是按照营改增的税收吗?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12366中山市呼叫中心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 第6点: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国际运输企业的国际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情况下,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一、试点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四)项免征增值税。 如您属于上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免征增值税。如不属于该业务,请准确分开核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