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福建省确定土地增值清算单位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答复: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财产和行为税处答复:依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