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税官你好: 我公司经营范围是:展览展示器材租赁;展台设计、制作;室内外装修;会议活动策划;广告设计。 我公司在7月份第一次在国税开具普通发票给客户,开具的项目是:展台搭建服务费。请问开票有问题吗?我的经营范围哪些属于在国税征收的?哪些是地税征收? 问题答复:
广东国税东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开票没有问题,你司“展台搭建服务费”属于“营改增”范围“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你列举的经营范围除了“室内外装修”属于地税营业税征收范围之外,其它为国税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