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产品抵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0 10:56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通用机打发票两份,一份是果蔬专业合作社开具,一份是小规模贸易公司开具的,开具品名都是新鲜蔬菜,请问,我公司可以按票面金额的13%抵扣税额吗? 问题答复:

   您好。1、若你司为蔬菜的批发零售企业,由于蔬菜在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取得的进项均不得抵扣。
2、若你司购进蔬菜用于再加工,取得的果蔬专业合作社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可以按票面金额的13%进行抵扣,而小规模贸易公司开具的发票则不得抵扣。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