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6-10-20 10:57
问题描述: 外公的房产给外孙继承是否要缴契税? 问题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文件规定:“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才能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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